2011年非本市户籍幼儿招生:
1、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金山区暂住证、幼儿出生证等规定证件,到对口报名站报名。
2、外来媳妇的适龄子女,可持幼儿父亲的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到对口报名站登记,待有空学额时优先考虑幼儿入园。
3、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有空学额时按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或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依次考虑其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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