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2025年5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教辅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 号)及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构建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发放全流程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规范,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成立专项管理小组
成立以学校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学科分管教导、学科教备组长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教材教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并评估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晓茵、俞欢英
副组长:刘强
成 员:潘向峰、张杨欢、周红丹、徐蓓丽、学科教备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决策,确保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要求,监督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发放等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教导主任及学科分管教导职责:严格依据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工作,审核征订计划,把控教材教辅质量;负责建立并完善学科教材选用质量反馈和评估机制。
教备组长职责: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教材教辅的选用与研讨,积极开发与教材配套的、符合班级学情的学习辅助资源。并结合作业管理要求,强化作业设计与实施研究,提升作业完成质量。
班主任需做好班级征订统计工作,及时向家长传达相关政策要求,保障征订过程公开透明。全体成员应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教材教辅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班主任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完成教材教辅征订信息统计、发放等工作;向学生和家长传达相关政策及征订要求,确保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征订流程及自愿原则。
二、选用与征订管理
(一)严格选用原则
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的选用严格限定在上海市、金山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目录范围内,严禁选用目录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资料。
“一科一辅” 原则:严格执行 “一科一辅” 规定,每学科每个版本教材仅选用一套经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可控。
(二)规范征订流程
教材征订:教材征订工作严格遵循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以新华书店作为唯一合法征订渠道。各年级依据学生实际人数,按照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填写《教材征订目录单》,经教导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办理预订手续。
教辅征订:教导处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推荐目录,遵循“一科一辅”原则,选定相关配套练习册等教辅资料,学校全额承担教辅材料购置费用,学生及家长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强化质量管控
教导处全面掌握课程教材及课改教材库存数量,结合学生人数、教学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征订计划,避免出现多订、错订、漏订等情况。
教材认购数量严格以各年级实际学生数为依据,严禁以任何理由向学生硬性摊派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愿征订与信息公开
坚持自愿原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目录之外,向学生推荐其他教辅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信息公开公示: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将相关政策文件、学期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含版本、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及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此外,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布告知书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教辅材料征订流程和相关要求。
四、发放管理与违规处理
(一)规范发放流程
学校建立教材教辅快速发放机制,教材及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等资料)到货后,由总务处组织验收,确保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验收无误后,及时分类、打包,并按照班级学生名单进行发放,确保学生按时领取使用。
(二)严肃违规处理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征订或推销教辅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默许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严禁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或家长群发送征订信息、链接;严禁利用网络应用程序布置需收费的学生作业、考试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附:问题反馈方式
1.固定电话:021-57930313
2.电子邮箱:jyfxyij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