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金教督〔2018〕 53 号
关于印发金山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朱泾第二小学专项督导
评估报告的通知
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金山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金教督〔2018〕43号)精神,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专家组对金山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开展了专项评估,现将评估报告(见附件)发给你们。此报告应向学校教师公布,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希望学校进一步挖掘经验,总结成效,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发现不足,积极改进,进一步推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请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区教育学院师训部,并加以一一落实。区教育学院师训部将于半年后的适当时候组织人员进行回访,检查工作改进情况。
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金山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朱泾第二小学专项督导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