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教师职业行为“十不”
   作者: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发表时间:2012-02-21 07:45    浏览次数:334

(试行)

一、不在上班时间化浓妆,穿戴不庄重;

二、不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三、不在校园内吸烟;

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六、不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消极、言而无信、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不在课堂上接听或拨打手机,或有手机铃声、收看发送短信;

八、不以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不向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及推销其它商品; 

九、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十、不从事有偿家教。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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