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教委〔2012〕1号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座谈会等中央、市以及区有关会议精神,按照金创组办【2011】11号《关于印发〈金山区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提示(六)〉的通知》和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三联系三示范”活动 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不断推进区教育局机关、全系统各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遵循“公正、包容、诚信、责任”价值取向,践行“崇文通理成就人生”金山教育核心理念,大力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好在服务金山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金山教育强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标
1.形成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共识,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进一步提高金山教育的公信度、满意度和贡献度。
2.形成金山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党风廉政示范校”评选活动,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命名教育系统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
4.以“和谐发展当先锋,服务群众作表率”为主题,评选“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5.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深化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等活动。
6.做好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活动重点
1.进一步围绕中心,提高保障教育发展的能力,落实区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思想,以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督导为契机,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内涵发展。
2.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负增效,坚持规范求质,形成学校、教师、家长合力推进中小学生“减负”的局面。
3.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市教委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4.进一步完善本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要求的落实,改革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主要措施
开展“三亮三化三评”活动,争创“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单位”和“群众满意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班、共产党员示范组(室)、共产党员示范课),开展争创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一)围绕联系群众和为民服务,实行“三亮”。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按照“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师生”原则,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1.亮标准。党组织层面做到公开公示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用语等服务标准;党员层面做到公开“三联系”服务对象以及联系帮教形式和内容等。
2.亮身份。办公桌上放置身份牌和警句承诺,佩戴校徽和工作牌,建立党员“三联系”服务手册;设立党员责任区以及党务、政务和校务公示栏等,公开党员身份、岗位责任。
3.亮承诺。各单位着力在提高服务师生群众、崇尚师德、抵制有偿家教、廉洁从教和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作出承诺,在公示栏集中公开。同时,机关服务内容在网站或新闻媒体中广泛公开。
(二)围绕解决问题,做到“三化”。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实际,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把创先争优的过程变成为民解难、谋利、造福的工程。
1.深化民意调查。抓住整改重点,深入开展“民情民意大调研”活动。针对入园入学、学校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师德师风师能、党风政风行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
2.强化教育培训。要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双学”、“三学”和“三为”等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和师德教育,以及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和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本单位教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优化争创载体。要广泛开展“新教师培养”工程、“创新型教师”工程、“明天的导师”工程、“名师名校长”工程等理想人才建设活动。要通过岗位建功活动,大兴“比技能、比作风、比贡献”之风。要着力打造“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单位”和“共产党员示范班、示范组(室)、示范课”等先锋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围绕改进作风抓好“三评”。开展讲评、征评和考评“三评”活动,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
1.组织开展“讲评”。以“为民服务、承诺践诺”的情况为内容,定期召开创先争优讲评会,进行党员自己查、领导点、群众评,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2.组织开展“征评”。教育局采取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基层学校单位也可采取邀请家长代表、社区(村居)代表等评议,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存在的问题。
3.组织开展“考评”。要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考评重要依据,制定服务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检查党员“三联系”服务手册、党建调研、督导和“三测评”等方式,开展考评活动。
五、争创标准
(一)创建“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单位”的标准
1.队伍过硬。基层组织齐全,班子团结有力,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职工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学习教育;岗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干部和教职工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奖惩分明、处罚有力。
3.作风优良。实行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聘任社区(村居)监督员,及时了解反映和需求,多渠道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无违纪、违反师德等行为。
4.服务优质。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身份,教职工挂校徽服务;业务熟练,办事快捷;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岗位责任制、党员承诺制、师德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和收费规范制等落实到位。
5.反映良好。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教师为人师表,接待服务热情周到,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深受服务对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二)创建“群众满意党员示范岗”(即党员“三示范”)标准
1.创建氛围浓。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创建规划、活动计划和保障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岗位党员有强烈的创建意识,熟悉创建条件和标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人员素质高。岗内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本单位业务骨干;岗内党员在政策理论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岗内党员团结和谐,积极进取,形成讲政治、勤学习、爱集体、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3.工作绩效优。岗位能够围绕教育教学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实现良好的社会和人才效益,在本系统、本单位同类岗位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廉洁自律强。积极参加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岗内党员积极进取,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岗位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工作、生活和交往等,都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岗位教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廉洁从教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5.社会反响好。岗内党员坚持原则,处事公正,模范遵守行业纪律,带头履行服务职责;岗内党员服务热情周到,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深受群众好评。
党员示范课标准,各单位可结合教育教学要求制订。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2年1-2月)
组织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学习中央、市、区文件和领导讲话,讨论本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排模各单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2月—5月中旬)。
1.切实亮出承诺(2012年2月)。承诺包括党员践行宗旨、教师崇尚师德以及学校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
2.着力解决问题(2012年2月-5月)。针对活动目标、活动重点和活动标准,针对排查问题,落实具体举措,逐步解决。
3.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三联系三示范”活动为载体,党员带头开展岗位建功活动,为党旗增光添彩。
根据争创标准,评选出各单位的“共产党员示范班、示范组(室);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党员示范课活动,评选出校(园)级“党员示范课”。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党员示范班、组(室)、党员示范课(各1-2项),参加评优活动。五月份评选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
第三阶段:民主评议(2012年5月下旬——6月上旬)。各单位按照评议要求,采取会议座谈、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组织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要广泛,主要有群众和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或家长代表、社区(村居)代表等以及服务对象等。组织参加集中评议的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比例不少于参评人员的60%。
第四阶段:评选表彰(2012年6月中、下旬)。2012年6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荐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单位”和推荐“群众满意党员示范岗”(党员“三示范”)的申报材料报送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评选活动,并于七一前夕予以表彰。
七、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2012年党建工作重点,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活动。
(二)强化目标考核。局党委将开展经常性指导和督查,检查基层单位活动实施情况。要建立健全单位工作台账,特别要做好活动载体、案例总结等工作。
(三)强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以及老干部组织等的优势和作用,组织开展好“青年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等创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团员、妇女和老同志的积极性,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单位为民服务的实施目标、重要进展、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本单位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单位要向局《创先争优简报》和“金山教育党建网”报送活动信息。
中共金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1月20日
主题词: 创先争优 为民服务活动 实施意见
金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印发
金教委〔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