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区2010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发表时间:2010-11-09 15:28    浏览次数:206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要求,现将做好我区2010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的时间及工作部署
  专项检查从即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区级抽查、市级抽查、问题整改四个阶段。92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校自行组织进行自查自纠;9291015为区级抽查阶段,由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校从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抽查;10月中下旬为市级抽查阶段,由市检查组对对各校从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抽查;10月底为问题整改阶段。
  三、检查具体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收费检查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
  2、各校校长是收费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各校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检查重点,重点针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代办服务性收费、征订教辅资料、收费公示、收费补课等方面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注意资料归类和整理。对不认真自查自纠的单位和在检查中发现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乱收费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3、各校要按照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校备查,一份务必于928前书面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2304室)。
 
金山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地址:金山区朱泾镇浦源路118号  电话:67353023   邮编:201599

沪公网安备 31011602001015号

沪ICP备17057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