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单位:
甲方: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中队
乙方:金山区朱泾镇南圩居委会
丙方: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大队部
为了加强学校、社区的联系,让少先队活动走向社区,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共建”协议。
一、甲方义务:
甲方的雏鹰假日小队每月在乙方所在社区活动2次以上,内容可为护绿保洁、慰问老人等。
二、乙方义务:
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假日活动场所,并聘请有关人员为活动提供指导。
三、丙方义务:
丙方应做好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并指导甲方开展活动。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否续签,应视具体情况及各方协商而定。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
3、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