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质量,规范校服采购流程,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校服的采购、管理、使用及相关工作。
二、组织管理
1.管理主体:学校是校服选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
2.工作小组:学校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家委会成员、学生代表等,负责校服的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
组长:张菊香
副组长:汤莉君、曹慧蔚
组员:蒋剑林、袁怡为、唐天云、马秀林、班主任老师、家委会成员、学生代表
三、校服选用
1.需求确定:学校应与家长委员会商议,根据“实用、耐用、经济、舒适”的原则,学生代表试穿,最终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样式等。
2.款式设计: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
3.家长意愿:通过家长委员会商议,最终确定校服采购事宜。
四、采购程序
1.集体决策: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需求,制定工作方案。
2.征集意向:征得家委会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3.组织组建: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小组。
4.确定方式:可采用自主评定、委托招标、联合采购、市场自由购销等方式确定供货企业。
5.公示结果: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6.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7.费用收取:校服费用可由学校代收或家长自行支付。
8.验收检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双送检”制度并上报教育局管理站备案。
9.售后服务:督促供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做好校服更换事宜。
10.资料存档: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穿着规范
1.日常穿着:学生在校期间应统一穿着校服,保持整洁、得体。
2.特殊情况:因特殊原因不能穿着校服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
六、监督管理
1.信息公开:采购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质量监督: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并实行“双送检”。
3.责任追究:对违反程序、收取回扣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七、保障措施
1.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采取措施无偿提供校服。
2.宣传培训:加强对校服管理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相关培训。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