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7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
2、依据金山区教育局2015年朱泾镇小学入学方案中对口划片公告中,在居住地朱泾镇国道以北,罗星路以西(含万联村)持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时间 |
报名对象 |
5月23日 |
本市户籍新生报名 |
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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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本市户籍新生补报名和外省市随迁子女新生报名 |
6月30日前各工作日 |
接待补报名学生,主要是随迁子女的补报名 |
当日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四、报名材料
新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正表;
2、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宅基证)或租赁备案通知书(租赁合同)。
3、预防接种卡(白卡);
4、外省市随迁子女还须携带:学生《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报名流程
序号 |
流程 |
说明 |
1 |
验证短信、取号 |
家长出示手机短信 |
2 |
填写新生登记表 |
如实、正楷填写,一式二份 |
休息室 |
机动,视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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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查证审核 |
正表、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随迁子女相关证件 |
4 |
收取材料 |
正表、白卡、新生登记表 |
5 |
发放入学通知书 |
报名结束 |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当日请家长携带新生一起前来报名,同时请家长教育好孩子不乱跑、不吵闹,注意安全。
2、我校因学校面积小,且当日报名人数多,考虑到安全问题,请家长最好步行或骑车前来报名,如确实需要驾车前来,请自觉把车停在校园外南圩路、临源街或其他规定停车场。
3、遇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正表遗失,家长可到子女信息登记点处复印入学信息登记表(回执)并加盖登记点公章。回执右上角有条形码可扫描。(在就读幼儿园登记的可到幼儿园复印入学信息登记表(回执)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在区指定登记点信息登记的学生(朱泾社区学院和老年大学登记点)到教育局1205室复印入学信息登记表(回执)并加盖教育局小教科公章。在教育事务中心补登记的学生到教育事务中心(石化临潮街81号)复印入学信息登记表(回执)并加盖教育事务中心公章。)
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