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十佳少年”评选活动通知
   作者: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lisa   发表时间:2005-01-06 09:26    浏览次数:1206

    各中队: 为展示我校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少年儿童思想教育的正面引导,激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少先队建设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朱泾第二小学“十佳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是在我校就读的三年级及以上少先队员,均有资格评选,具备条件为: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热情为班级服务,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2、遵守社会公德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尊老爱幼,尊敬师长,乐于帮助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兴趣广泛,知识面广,有一定特长,综合素质发展好。
4、积极参加少先队各项主题活动,特别是在科技创新、体验教育、雏鹰争章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5、近两年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二、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评选工作由学校少先队大队部负责。

    三、评选办法:    
1、各中队在广泛发动少先队员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名“十佳少年”候选人。
2、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根据各中队推荐的材料进行初评,最后确定12名“十佳少年”候选人。
3、2005年1月上旬举行“十佳少年”电视竞选活动。抽签决定竞选顺序,在5分钟内完成演讲和才艺展示。由少先队代表当场投票,并当场公布票数,如遇票数相同者,再次投票决定先后顺序。

    四、评选要求:

1、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把活动的舞台还给学生,要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体验教育系列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让队员在这次活动中体验竞争、体验成功。
2、各中队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把“十佳少年”候选人材料送交少先队大队部,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各中队推荐的候选人都要填写《朱泾第二小学“十佳少年”申报表》,申报事迹不少于400字,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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