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律意识 增强自我保护
   作者:金山区朱泾第二小学   发表时间:2015-03-09 12:44    浏览次数:64

开学第二周,学校邀请上海市开乐律师事务所陆增贤律师来校作《小学生伤害事故有关法律问题》的讲座。

陆律师紧扣法律文件,从四个方面解读了小学生伤害事故有关法律问题。第一,小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主体;第二,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第三,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现和处理。第四,上海市中小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十种情形。同时,陆律师例举一个个伤害事故的案例,剖析了案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一个个案例,就是一本本警示录。

此次讲座案例贴近生活,例举案例层次感强,受到了学校老师的一致好评和欢迎,一些老师深有感触地说:“听了陆律师的讲座,我对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有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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