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类型
(一)脱贫家庭适龄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1. 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 资助标准:学费每学期120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每学期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期2000元。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
1. 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 资助标准:学费每学期120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每学期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期2000元。
(三)烈士子女和孤儿
1. 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 资助标准:学费每学期120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每学期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期2000元。
(四)残疾学生
1. 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 资助标准:学费每学期120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每学期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期2000元。
(五)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1. 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 资助标准:学费每学期120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每学期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000元。
(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
1. 资助标准: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每生每年 1000-2000元范围内确定,分2档。
三、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1. 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 提供有关困难证明材料。
3.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含空白页第一页)。
四、申请流程
1. 8月底:学校动员,排摸符合助学金要求的学生名单;
2. 9月第1周:按照申请要求上交相关申请材料;
3. 9月第2周:通过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例会结合学生实际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在校表现等,对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后续提交流程。
4. 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前往金山区资助中心审核材料并盖章,录入资助系统,发放国家助学金,完成资助流程。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4822756
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xszz.scs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