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学校举行主题为“传承红色基因,明责任,担使命”高三年级十八岁成人仪式活动。
中午时分,高三学生代表依次经过成人门进入志远楼主会场,其他班级同学在教室观看活动直播。
随着嘹亮的国歌声响起,成人仪式正式开始。出席本次活动的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建平、金山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顾宏伟、金山区教育局局长郑瑛、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玉林、第六检察部主任范勤、学校家委会主任包颖、上海师大二附中校长蔡文、上海师大二附中党总支书记袁仁忠以及高三年级全体老师和家长代表。
来自高三(3)班王姝彦同学作为学生代表谈了谈自己对于十八岁的理解和认识。她在发言中说:18岁的我们应当明白“相遇”是幸运,这份幸运,值得我们铭记于怀、感念于心。18岁的我们也应当铭记“少年强则中国强”,作为祖国的新生力量,我们势必要明晰自己所担负的使命与对脚下这片土地的热爱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成人的见证和指南,象征着成人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市检察院领导、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家长代表、年级组长为学生代表颁发宪法。同学们接过宪法也意味着接过一份责任与使命。从此要做一名尊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全体高三学子在陶建平的带领下,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将遵守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权利, 忠实履行义务, 弘扬社会道德, 爱国、励志、求真、力行, 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好青年, 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蔡文代表学校党政工团献上寄语,希望同学们能志存高远,拼搏进取,心怀感恩,肩负责任,学会超越自我,笑对人生。并预祝同学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拥有一个繁花似锦的明天,拥有一个美丽灿烂的人生!
陶建平给同学送上了青春的嘱托,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征程下,同学们能够自信自律自强,肩负着家国希望,民族未来!”
在海韵法治社活动的互动环节中,学员们就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积极地向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院检察官们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困惑。检察官们就学员们的问题一一给出了深入浅出的耐心解答。法治社成员刘嘉彦带来了精彩的演讲《我与法治共成长》。陶建平自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一直关心关注着我校学生,他还为法治社的学员们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八岁,意味着用青春孕育的理想即将实现,意味着将要勇敢地承担起责任开创美好的未来。希望高三学生能在师长的教诲和同伴的祝福中能够增强自身的使命意识、公民意识、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发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有家国情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